退款政策
退換貨規則
依照消保法第十九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:「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,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;但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,並經企業告知消費者者,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。」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7天鑑賞期(包含例假日)之權益。
七日鑑賞期屬於「考慮期」,並非「試用期」。
退貨商品必須保持全新狀態,且包裝完整(包含商品本體、內外包裝、配件、贈品、發票等)。
若商品或包裝有缺損、髒污、遺失或無法恢復原狀,將可能影響退貨權益。
另外,本商品屬於貼身衣物及衛生用品類商品。
基於個人衛生安全考量,商品一經拆封、試穿、使用或下水洗滌,即視為已使用商品,恕無法辦理退貨或退款。
若商品本身具有瑕疵、寄送錯誤或運送過程中造成損壞,則不受上述限制,本公司將協助辦理退換貨服務。
如需辦理退貨或換貨,請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聯絡客服,我們將協助您完成相關流程。
若對尺寸有疑問,建議先試穿一件確認尺寸,
未拆封商品可協助辦理尺寸更換。